1303年,民族主義下的法國勢力強大,足以影響教宗的權威。1309-1377教宗克雷芒五世被強迫從羅馬遷往法國亞維農,成為法國的政治工具。這段期間,失去影響力的教宗透過教會募集資金,更造成教會的腐敗。移居法國的教宗偏袒法國,任用許多法國的樞機主教。1377年,新任的教宗格列高利十一世將教廷由法國遷回羅馬。1378年格列高利十一世去世後,樞機團一致選出義大利人烏爾巴諾六世。但是其中的13位樞機(大多數是法國人)卻又宣布該選舉無效,並且另外選出法國人克雷芒七世為教宗。烏爾巴諾六世將克雷孟七世及其追隨者處以破門律,並且重新成立自己的樞機團。兩個教宗分別在羅馬和亞維儂聚集自己的勢力,兩人各有不同的國際聯盟支持,造成教廷的分裂。右圖藍區支持烏爾巴諾,粉紅區支持克雷孟,黃區不表態。在英法百年戰爭期間,兩個教宗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位都積極籌措財源,導致更多剝削與腐化。
為了解決這次的大分裂,1409年教廷在比薩召開大公會議,宣布罷免現任兩位教宗。在會議中,紅衣主教衝促地推舉米蘭主教為教宗亞歷山大五世(1409-1410在位),導致這三位教宗都堅持自己的合法性,讓情況更加惡化。1414-1418年教廷在德意志的康士坦茲(Konstanz)召開大公會議,撤消三人的職位,將選舉權授予一個委員會,選出新任的教宗馬丁五世(Martin V)。此時教廷內部買官盛行,透過金錢進入教廷的神職人員私生活糜爛,教宗亞歷山大六世(1492-1503在位)就是這樣的人。
贖罪券主要是替那些在煉獄裡的亡魂贖罪。羅馬教廷參考次經馬加比貳書的內容宣稱為特定死亡的親友買贖罪券可以為他們贖罪。該次經紀錄猶太人的一位英雄人物馬加比,他曾經為那些死去的人贖罪,使他們的最得到赦免。但是聖經並沒有提到煉獄,只是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內提到「陰間」。贖罪券出現在十一、十二世紀,中世紀晚期羅馬教廷財政困難,教宗為了修繕教堂在各地推銷贖罪券,最終引爆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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