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7日 星期日

3-4封建制度下教會腐化

法蘭克在墨洛溫王朝(457-751)有兩種制度跟封建制度有密切而直接的關係。一個是「賜地」,一個是「豁免權」。墨洛溫時代,國王將地方政府託付給郡守;其大多是國王的親近,為了感謝其貢獻,國王會賜給他們土地。此外國王也會給主教一片土地,作為宗教服務的代價。國王保有土地的主權,而所謂的受惠者有土地使用權。而豁免權則是不受到地方政府管轄。而這種豁免權也在後代賞賜的土地中承接了,而不受地方政府的控制,讓受封的領主有了對土地的政治控管權力。
到了法蘭克的卡洛琳王朝(751-899),這種「賜地」的賞賜成為了世襲的制度,而賞賜的土地開始轉為「采邑」。采邑制是將土地及其上面的農民一起當作采邑分封給有功勞的人,以服騎兵役為條件,供其終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襲。卡洛琳王朝的查理國王為了對抗阿拉伯回教勢力的侵略開始組織騎兵隊。為了賞賜騎兵隊的戰功也開始沒收教會土地賞賜給軍人。查理國王也把通過戰爭奪來的土地分封給有功將領,這樣使得采邑遍及全國。
國王下面的大封建主也把自己的土地作為采邑分封給下屬,而這些下屬又把自己的土地作為采邑分封給自己的下屬,從而形成了一個以土地為核心的領主與下屬之間的關係。這樣領主既需要負起保護下屬土地的責任,下屬也有義務效勞,為領主作戰。采邑制使得法蘭克逐漸形成了一種封建等級制度:國王 - 有爵位者 - 騎士。如今我們仍然可以看見歐洲人擁有爵位與城堡。
                回教的興起阻斷了原本活絡的國際貿易,導致經濟活動停滯。錢幣使用量也因此大大降低,土地成為財富的唯一表徵。這種現象使得領主的地位與財富大大提昇。有些主教身分的領主經營世俗的產業,荒廢教會事務,導致教會屬靈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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